關于“阜陽市革命烈士紀念館及附屬物工程監理項目”的更正公告
一、項目名稱:阜陽市革命烈士紀念館及附屬物工程監理項目
二、項目編號:FZGY-GCSZ20150003
三、首次公告時間:2015年1月6日
四、更正內容:
費用承擔:
“招標代理服務費:以中標價為基礎,按原國家計委計價【2002】1980號、【2003】857號及皖價服【2011】70號文件標準收取。”
現更正為:
“招標代理服務費:以中標價為基礎,按原國家計委計價【2002】1980號、【2003】857號及皖價服【2011】70號文件標準的40%收取。”
阜陽市城南新區項目開發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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