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是專業從事道路清掃保潔的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1000萬元,經營范圍中必須具有道路清掃保潔內容(以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為準);
3、取得設區的市(地級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
4、企業必須提供近三年(2011年10月31日至今)從事環衛清掃保潔工作業績證明三份及以上(即提供清掃保潔承包合同,但每個合同之間間隔不能超過6個月);
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6、具有滿足本項目保潔所要配置的5噸及以上洗掃車二輛,8噸及以上灑水車二輛,密閉式垃圾轉運車四輛,督查車輛二輛,高壓沖洗車一輛;
7、投標人不得掛靠他人企業投標;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9、本項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信息庫中已注冊備案的單位投標,非備案單位請在開標前按有關規定辦理入庫手續,因未及時辦理入庫手續造成投標被拒絕的,責任自負。有關備案的更多信息,請登陸滁州招標采購網-投標企業注冊備案-備案入庫須知查詢,聯系人:張工:0550-3801701、黃工:0550-3019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