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阜陽市城南新區土地證登記代理單位庫項目”的
澄清與修改
一、項目名稱:阜陽市城南新區土地證登記代理單位庫項目
二、項目編號:FZGY-GCSZ2015008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5月14日
四、澄清與修改內容:
招標公告中:
1、“招標范圍:招標范圍具有土地測繪資質的企業。”現修改為:“具有土地測繪資質的企業和土地證登記代理資格的企業。”
2、投標人資格:“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及土地測繪資質,同時要求在阜陽有常設機構及人員。”現修改為:“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及土地測繪資質和土地證登記代理資質,同時要求在阜陽有常設機構及人員。”
3、“近三年內(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具有至少3個工程土地測繪業績且無以下行為:(1)被行政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2)有違法違規行為的;(3)被行政主管部門列入黑名單的;(4)有不良行為記錄的。”
修改為:“近三年內(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具有至少3個工程土地證代理業績且無以下行為:(1)被行政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2)有違法違規行為的;(3)被行政主管部門列入黑名單的;(4)有不良行為記錄的。(需提供合同原件)。”
4、除以上3條的更改,招標文件中其余所涉及的“土地測繪”全部更改為“土地證登記代理”。
阜陽市城南新區項目開發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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