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政府辦公樓信福小屋示范點建設變更公告
一、項目名稱:馬鞍山市政府辦公樓信福小屋示范點建設
二、項目編號:MASCG-H20150055
三、首次公告時間:2015年4月30日
四、變更內容如下:
(一)取消招標文件P2頁第五項“投標人資格條件”中第2條“具備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三級(含)以上資質”。
(二)將招標文件P2頁第七項“相關時間和地點的規定”中“1、報名及招標文件下載時間:即日起至2015年5月11日17:30止
2、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15年5月21日8:00-8:30
3、投標截止時間:2015年5月21日8:30
6、投標文件遞交地點: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4)(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號建管大廈3樓)
7、開標地點: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4)(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號建管大廈3樓)”
變更為“1、報名及招標文件下載時間:即日起至2015年5月18日17:30止
2、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15年5月26日8:00-8:30
3、投標截止時間:2015年5月26日8:30
6、投標文件遞交地點: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1)(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號建管大廈2樓)
7、開標地點: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1)(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號建管大廈2樓)”。
(三)將招標文件P12頁http://www.yzczb.com條“投標保證金必須以投標人自己的名稱匯出,不得請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代匯,也不得從個人的賬戶代匯”變更為“投標保證金以投標人自己的名稱匯出(若投標人為央企在馬鞍山的分公司,投標保證金可由其上級分公司或總公司匯出),不得從個人的賬戶代匯”。
(四)將招標文件P13頁http://www.yzczb.com條“交易中心不接收以現金或匯票形式遞交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交納人名稱與投標人名稱應當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交投標保證金,視同名稱不一致。投標保證金交納人名稱與投標人名稱不一致的,其投標無效”變更為“交易中心不接收以現金或匯票形式遞交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交納人名稱與投標人名稱應當一致(若投標人為央企在馬鞍山的分公司,投標保證金由其上級分公司或總公司匯出的,視同名稱一致)。投標保證金交納人名稱與投標人名稱不一致的,其投標無效”。
與此相關內容均作相應變更。
本項目聯系人:蔣超 史穎 電話:0555-5200271,5208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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